8月5日2时23分,车牌为京Q1AR10的小型客车驶入涞水主线收费站14道,收费员读取ETC卡后,系统显示为U型超时车。超时时间为1小时54分,收费员第一时间通知监控和当班班长。
经询问,司机无正当理由且无法出示相关证据。收费员向司机解释U型车相关规定,司机当即拒绝交纳通行费。此时当班班长再次向司机详细解释U型车政策,经过耐心解释,司机最终认可其U型超时行为,全额缴纳335元通行费。
在治逃工作中,涞水主线收费站始终坚守原则不放松,严厉打击各类偷逃漏费行为,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法,做好政策解释,用实际行动维护正常的收费环境。 |